北京成本法提取盈余公积(成本法下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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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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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下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

1、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2、成本法下要确认投资收益,不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应收股利240贷:投资收益240权益法下,贷方科目改成长期股权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宣布分配股利时: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实际收到现金股利并不作为投资收益处理,而作为损益调整,调整账目价值。

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权益法转成本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时,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在借方减少...

权益法转成本有两种情况:(1)增资,即多步交易形成合并,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的按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份额作为初始入账价值,非同一控制下按购买日支付对价与原股份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之和作为初始入账价值。(2)减资,不用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我是这么理解的这个科目借方反映的是资产的增加,贷方反映的是资产的减少,这是在权益法下的表现,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收到增值或亏损的资金,但是我们的权益反映的是增加亏损,不管钱收没收到,这部分增值(或亏损)的资金是我们企业应该承担的。

北京成本法提取盈余公积(成本法下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转成本法,确认的 投资收益 要冲回,因此 投资收益那部分 最终流转到 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都要减少。

除此之外,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抵销盈余公积的几种方法

1、同理,可对抵销分录作类似的分析。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的抵销与调整 由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编制的,上年编制合并抵销分录的抵销结果并没有反映在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上,因此,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首先对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2、从这个意义上讲,子公司应视同为一个分支机构或分部,因而不应存在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和盈余公积等属于法律主体概念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自然应将其全额抵销,或者更准确地说,应将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份额抵销,将应归属于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份额转作少数股东权益。

3、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和盈余公积等属于法律主体概念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自然应将其全额抵销,或者更准确地说,应将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份额抵销,将应归属于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份额转作少数股东权益。

4、因此,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必须再通过抵销分录将已经抵销的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中母公司拥有的部分调整回来,调整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 对流行观点的分析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有欠妥之处。

5、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抵销项目的处理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 - 在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金额需要全额抵销。

6、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抵消分录是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的关键步骤。其中,对于母子公司之间内部股权投资的抵消,应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法转成本法时,追溯前面的损益调整提取盈余公积,比如说按10%提取盈...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转成本法,确认的 投资收益 要冲回,因此 投资收益那部分 最终流转到 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都要减少。

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无其他相关事项。